-

江苏:2022年起公开政采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政府采购信息网 董莹 2021-04-23 11:33:27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近日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要求。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政策功能,对于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家龙如是说。

据刘家龙介绍,为确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江苏省明确了六方面要求。

一是认真制定预留采购份额实施方案。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研究预留采购份额的措施和可行性,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实施方案,落实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非小额采购项目按比例预留要求,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二是合理确定预留份额措施。采购人要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择优选择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联合体参加或要求中标供应商分包等方式,确保既落实扶持政策,又保证采购项目优质高效。

三是规范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是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五是按时公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息。要求采购人在公开采购意向和填报采购实施计划时注明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六是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据悉,江苏省财政厅还将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要求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系统,并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范围,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执行相关要求。对采购人未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广告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